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职工法制观念的内涵很丰富,但通俗地讲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观念,即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和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
一、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
法是全体公民生活、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众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体现了不同层次、不同场合对公民做事的要求和原则。因此职工在树立法制观念的过程中,首先是要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这既包括我们在社会活动中要遵纪守法,也包括在工作中遵章守纪。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与履行自己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可能做到依法办事。
坚持依法办事,不仅要做合法的事,而且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去做。法律不仅规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而且告诉了人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做不合法的事,无理取闹,固然是违法;即使有理的事,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步骤去做,同样也是违法。现实生活中,许多矛盾和问题本来都可以通过法律得到圆满的解决,许多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很好的保护。但遗憾的是有些人却往往因为自己“有理”而采取了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和方法,结果激化了矛盾,引发了新的问题,甚至使自己从“有理”变成无理,从合法变成违法。这样的事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依法办事还必须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法律维护着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时时事事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自然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却有这样一些人,平时讲依法办事,可一遇事就头脑发热,忘记了法律;或者眼睛只盯着别人,只要求别人依法办事,却不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依法办事,要求每一个公民在做一件事情之前都好好想一想,自己要干的事是不是法律所允许,这样做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大家都这样想,这样做,人人守法、事事合法的大好局面才能出现,每个公民在充分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才不至于侵害其他人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
二、树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在树立法制观念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明确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学法懂法,了解自己的权利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我们每个职工既是公家的公民,又时企业的员工。公民和员工的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因此,对于每名员工而言,要维护和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义务,首先必须尽可能清楚地了解自己有那些权利,那些义务,那些是必须要做的,那些是被禁止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确实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在学法、知法、懂法的基础上,我们一定要理直气壮地抵制各种侵权行为,不能敢怒不敢言,屈服权力的压迫,忍气吞声。但是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通过各种合法的手段向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反映,学会用合法手段与各种非法行为作斗争。千万不能“以违法对违法”、“以毒攻毒”,甚至企图寻找违法的途径解决,使事态恶化。法律是调节各种社会关系、衡量是非曲直的准绳,是我们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的最有力的武器。遇到问题,我们首先应当想到法律,依靠法律,自觉地树立法制观念,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树立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
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也是职工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一方面,国家和企业保障职工享有和行使的权利,使职工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是企业的主人,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从而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公民更自觉地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必然促进国家和企业发展,反过来又为职工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作为一个公民和企业的职工,应该履行的义务是由国家的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较多,我们应该努力掌握并认真履行。但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对宪法这个根本大法所规定的义务必须掌握和履行。它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在中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人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并产生相应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代表公民自己利益和愿望的宪法和法律,充分保障公民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各项事物的基本权利。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的作用,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最首要的就是公民充分地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这是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公民根本利益得到最大实现的可靠保障。
二是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公共财产是国家和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 ,是全体公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基础,公民负有保护各种公共财产的义务。同时,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各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私人所得。税收则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三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公民有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完整和独立的义务;公民有维护国家权力的统一,服从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统一领导与管理的义务; 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各民族平等和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义务。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每位公民都应该忠实地履行这一义务。
四是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以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和秘密是关系到全国公民的利益、 国家与民族尊严有没有根本保障的问题。同时,每一个公民在战争或和平年代都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神圣职责,通过各种方式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履行这两项义务就是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也就是维护公民的根本的和长远利益。
当然,有些义务对公民来说可能不一定掌握。比如说植树义务。国家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3棵至5棵的要求,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但据有关部门调查。65%的人实际不清楚自己还有这个义务,也没有履行。这说明我们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和企业给我们的每一项权力和义务,并落实在工作和生活中还有很多事情好做。
职工法制观念的树立是宣传、学习、实践的过程,它既需要个人的努力更需要整个社会各阶层的共同推进。各级权力机关的示范作用极为重要,整个社会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权是职工法制观念确立的最根本的保证。 (作者系客户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